1. 挑选商标,核实状态
客户在选中中意的商标后,我司核实商标是否可以正常使用与交易。
2. 签订合同,确定商标
客户与我司签订《委托商标购买协议》后,支付合同金额的30%定金确认商标并提供受让方转让资料。
3. 办理公证,核实付款
待我司收到定金安排后,安排持有人办理《商标转让声明公证》,公证书出具后,我司将《商标注册证》和《商标转让声明公证》扫描件发给客户确认,确认无误后,客户支付合同余下尾款。
4. 快递资料,转让上报
我司会将《商标注册证》、《商标转让声明公证》、《商标使用独占授权书》等原件以及需要受让方盖章(签字)文件一并寄给客户,客户收到文件后将需上报文件按要求盖章(签字)后回寄给我司,我司整理好文件后向商标上报商标转让申请材料。
5. 转让完成,下发证明
上报商标转让申请后约4-6个月时间,商标局审查完成后,下发《商标转让证明》,至此客户与我司签订的《委托商标购买协议》服务终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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